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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快修改《献血法》

2000-03-1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 即使高额补贴也很难完成献血任务,已成为许多单位领导头疼的问题。孙柏秋说,这是《献血法》自相矛盾造成的恶果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第二条明确规定: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。但在第六条又说:有关单位可以给献血者适当补贴。孙柏秋认为这是自相矛盾的:一方面医务界宣传献血无害;另一方面全国普遍搞物质金钱刺激,我国每年给献血者的补贴高达60亿元。补贴越多,献血者就越误解:献血有害健康。这样,自愿无偿献血的人越来越少。

孙柏秋委员建议修改《献血法》,把第六条有关补贴的规定取消。

(《北京晨报》3.12胡富 赵孟轶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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